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具备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开办养老院,并需提交开办养老院可行性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开办养老院可行性报告内容如下:
开办养老院
第一部分 开办养老院项目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第二节项目概况
第二部分 开办养老院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第一节建设背景
一、人口老龄化成为我国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本地区养老机构供需不平衡
第二部分建设必要性
第三部分 开办养老院项目行业与市场分析
第一节养老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第二节养老行业市场分析
第四部分 开办养老院项目规划
第一节建设原则
第二节功能规划
第五部分 项目营销策略
第一节项目宗旨与理念
第二节项目目标客户
第三节营销战略分析
第六部分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第一节选址
第二节建设条件
第七部分 项目建设方案
第一节项目建设内容
第二节项目建设方案
第八部分 项目安全、环保、卫生与消防
第九部分 项目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二节劳动定员
第十部分 项目建设工期与进度
第一节建设工期
第二节进度计划安排
第十一部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估算
第二节资金筹措
第十二部分 项目财务评价
第十三部分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第十四部分 项目风险分析
第一节主要风险识别
第二节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五部分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结论
第二节建议
除了开办养老院可行性报告,申请主体还需准备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您想了解其详细信息,欢迎来电咨询400-6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