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项目债券是当地政府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发行的政府性资金或公益项目产生的专项收益。以下是关于专项项目债券申请要求:
专项项目债券申请要求一:项目上报
申请流程: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行业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前期准备情况,筛选符合专项债券要求的项目,分别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发展改革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国家重大项目库将项目需求逐级上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
申报必备条件:立项、可行性研究。
专项项目债券申请要求二:项目立项评审
审核流程:在财政部和发改委批准的基础上,新报送的项目需准备“一案两文”(信息披露文件、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尚普华泰可为各市县财政局发行债券提供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三份文件)。
审查必备条件:项目一案两文(即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和法律意见书)、土地用途、环境影响评价、开工文件等必要手续。
专项项目债券申请要求三:债券发行
项目在施工阶段或施工招标阶段,债券资金到位后发行。
关于专项项目债券申请要求仅供参考。尚普华泰提供专项债项目申报一站式服务,如需了解请联系尚普华泰客服400-6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