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工具,其发行主体和流程有着严格的规范。专项债一般由谁发行?
专项债发行主体
一、省级政府
1、专项债发行主体省、直辖市政府,它们作为专项债券的主要发行者。
2、省级财政部门执行债券的发行工作,确保债券合规性和透明度。
专项债
二、市县级政府
1、市、自治州,县,其专项债券发行需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体系。
2、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后,转贷给下级政府使用。
三、计划市(单列)
获得省级政府授权的计划单列市享有特殊管理权限,可以独立发行专项债券。
专项债一般由谁发行?以上仅供参考。关于专项债申报事宜可咨询尚普华泰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