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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发债主体

2024-12-02

  专项债是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针对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生态环保等,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难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专项债发债主体主要是依靠地方政府,利率较低,降低政府与项目单位的融资成本与债务负担。专项债资金专款专用,推动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动更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以下是尚普华泰整理的专项债发债主体介绍:


专项债发债主体(图1)


  省级政府

  作为主要发债主体,负责发行专项债券,由省级财政部门具体操作。省级政府具有较高信用等级和财政实力,保障债券安全。

  单列市

  经省级政府批准后,可自行发行专项债券,以满足本地特定项目资金需求。

  市县级政府

  若需发行专项债券,应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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