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目的是深化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实行“两表格+两指南”相配套的形式,新规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的主要内容
一、对于以污染环境为主的项目,适用:
1、污染影响类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技术指南(污染环境类)
二、对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项目,适用:
1、生态影响类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
下面再为大家继续解答如何划分污染环境类与生态污染类建设项目,污染环境类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火力发电、海洋工程中的排海工程、核与辐射等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生产、房地产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水利、海洋工程等以生态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六、结论
附表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编制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需要严格理清项目所属类型,依照有关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模版以及填写要求详细、准确报告项目内容,如果您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尚普华泰可以为您提供全流程专业服务,全程代办可以为您大大提高环评办理效率,提高项目成功率,具体合作事项欢迎来电咨询400-600-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