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级人民政府为具有一定效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以政府性资金或公益性项目产生的专项收入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过去几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政策先行、滞后,淡季不短,新增专项债券,加快了项目落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那么新基建专项债如何发行?
一、项目立项
项目方将需要申请专项债的项目以项目建议书形式报主管部门。
二、项目准备
准备项目信息披露文件、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尚普华泰可为各市县财政局发行债券提供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三份文件。材料齐备后,主管部门会同实施机构报送项目,即进入省政府债券管理平台系统按规定上报省政府债券管理平台系统。
三、项目评审
报送项目进行初审,由财政司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
四、项目存储
(一)初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储备管理。
(二)经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从储备库转入发行候选库,作为项目专项债的发行候选对象。
(三)地方政府在上级批准的新增专项债限额内,根据项目优先次序等因素,从发行备选库中选择项目转入实施库。
五、债券发行
根据专项债券额度,财政部提出全年专项债券发行预案。
新基建专项债如何发行?以上为新基建专项债发现流程,仅供参考。尚普华泰提供信息披露文件、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尚普华泰可为各市县财政局发行债券提供项目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三份文件编写服务。咨询电话400-600-8056。